公司信息

    深圳市住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成立时间:2016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深圳市 龙岗区 园山街道保安社区龙岗大道(横岗段)6283号三栋厂房101
  • 姓名: 李经理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苏州厂房竣工验收检测单位 厂房竣工验收检测 欢迎在线咨询

    更新时间:2024-05-10 浏览数:225
    发货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产品数量:9999.00平米
    价格:面议

    何谓厂房检测报告?用一句通俗易懂的话说就是,根据检测检测的数据,立足客户的需求,将采集到的数据,按照国家或者行业规范的标准,以书面的形式呈现出来的一种纸质文本。
    厂房检测报告,种类繁多,依据不同的检测重点,可以分为:
    1.完损检测报告
    一幢房子,想要了解其建造年代、使用功能、结构形式、开间大小、砌块材料、楼板厚度、构件尺寸等内容,并且反应较基本的外观质量,是厂房完损报告的主要内 容。完损报告所依据的规范主要是《厂房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城住字(1984)*678号),此外为了解厂房的地基基础情况,还需参考《建筑地基 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民用建筑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既有建筑物结构检测与评估标准》 (DG/TJ08-804-2005)等。具体检测内容包括:厂房完损现状检测,厂房倾斜检测,厂房相对沉降检测,厂房完损等级评定。
    2.安全性报告
    安全性检测报告,除了完损检测、倾斜检测和相对沉降检测之外,还应包括轴线位置复核、构件尺寸大小、主要构件材料强度、安全性计算分析、PKPM建模等。
    3.抗震鉴定
    抗震鉴定报告,是在安全性报告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的深化。大体来说,就是再安全性计算分析的时候,做抗震验算和抗震鉴定。可以说,抗震鉴定是更为翔实更为全面的安全性报告。
    4.灾后检测报告
    这里的灾后报告,主要是火灾后厂房检测。与安全性报告不同,火灾性报告重点在于火灾评估与分析,包括火灾过程、燃烧范围、过火面积,火灾现场的温度判断; 过火后结构损伤情况调查,包括混凝土表面色泽、锤击反应、混凝土剥落、露筋、表层混凝土疏松情况,钢构件的变形挠曲情况;对过火区混凝土构件和钢构件进行 初步鉴定评级。
    5.专项检测报告
    厂房专项检测报告,主要是厂房专项项目检测,比如,厂房混凝土强度检测,厂房楼板厚度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等等。专项检测的内容在前面的四种检测报告里或多或少地有所涉及,只是现在单独拿出来作为一项检测内容。
    大体而言,厂房检测分为以上五方面的内容。但依据实际需要,厂房检测报告还会有其他形式,不仅**于这五方面的内容,这就要我们根据现实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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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来说,房屋的加固应该遵循安全有效、经济合理、施工方便的原则,加固过程还应避免或减少对原有建筑的损坏。根据加固所要达到效果的不同,结构加固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1. 间接加固法
    间接加固的方法,是通过增加一些构件,使原结构的荷载传递改变途径,从而使结构达到合理理想的受力状态,保证在各种荷载组合时结构的性。结构设计中常用的加固方法有:
    (1)锚杆静压桩基础补强法,常用在暨有房屋基础承载力不足或房屋纠偏加固中,在原有基础或承台上埋设反力锚杆并设置压桩孔,利用房屋的自重,压入小型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加大结构基础承载能力或减小房屋不均匀沉降,采用该方法须注意设置压桩孔时对原有基础的损伤。
    (2)增设抗震墙加固,常用在抗震承载力不满足要求的多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中。如对早期设计的单跨框架结构的加固,在合理的位置增设抗震墙后,将原有单跨框架变为多跨框架或者框架抗震墙结构,从而满足结构抗震要求,采用该方法时须注意增设抗震墙下的基底应力可能会加大。
    (3)增设钢支撑法,能够加强结构的抗震性能,采用钢支撑法自重较轻,但对施工操作的要求较高,且连接节点较为复杂。
    (4)增设构造柱、圈梁加固,常用于砌体结构房屋的抗震加固中,采用该方法须注意让新增的构造柱和圈梁与原结构整体拉结。
    (5)增设钢托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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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定标准的适用性:
    目前鉴定报告依据的现行鉴定标准有多种,根据不同情形,会采用不同的标准作出鉴定结论,下表说明的是房屋安全鉴定常用标准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标准名称 适用范围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JGJ 125-99) 既有房屋的危险性鉴定。
    《工业厂房性鉴定标准》
    (GBJ 144-90)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已建成工业厂房的性鉴定:
    1、以混凝土、砌体结构为主体的单层或多层工业厂房的整体厂房、区段或构件。
    2、以钢结构为主体的单层厂房的整体厂房、区段或构件。
    《民用建筑性鉴定标准》
    (GB 50292-1999)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在下列情况下的检查与鉴定:
    1、建筑物的安全鉴定(其中包括危房鉴定及其他应急鉴定)。
    2、建筑物使用功能鉴定及日常维护检查。
    3、建筑物改变用途、改变适用条件或改造前的专门鉴定。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 50023-95)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
    由于在日常鉴定工作中,会面对出于各种目的、不同对象的鉴定项目。
    对于年久失修的危旧房屋,从解除房屋居住危险,**人民群众居住安全的角度,当然选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来开展危房鉴定工作;
    对于近年来投入使用的民用住宅,普遍出现的裂缝等现象,是否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一般根据《民用建筑性鉴定标准》进行,如对工程质量有疑义,则会涉及相关设计规范及施工验收规范;
    对于竣工手续不全,已经投入使用的工业厂房,要确认其安全性,依据《工业厂房性鉴定标准》来进行鉴定,同时也涉及相关设计规范及施工验收规范;
    对于相邻施工影响、违章装修影响等涉及矛盾纠纷的鉴定或**鉴定,应根据具体委托要求,会涉及多项标准规范;
    对于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地区,当然应符合《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的相关要求。
    相关的常用设计、施工规范如下: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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