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息

    深圳市住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成立时间:2016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深圳市 龙岗区 园山街道保安社区龙岗大道(横岗段)6283号三栋厂房101
  • 姓名: 李经理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包头厂房竣工验收检测报告

    更新时间:2024-12-30 浏览数:276
    发货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产品数量:9999.00平米
    价格:面议

    房屋建筑的特点决定了其工期和资金消耗都比较多,使用年限也比较长。对已经建好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测,能够及时发现房屋应用过程中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及时对其进行处理,程度提升房屋的安全性。房屋建筑以混凝土结构为主,其加固方法比较多,包括加大截面加固、外粘型钢加固和粘贴钢板加固等。公司利用自身雄厚的技术力量和经济基础,发挥传统经验和新科技相结合的方法,采用先进的检测设备,不断探索和总结鉴定的技术和方法,并研发出鉴定楼房承载力的加荷静态应变位移检测法。公司以敬业、认真、负责和一丝不苟的做事态度,确保鉴定的质量。近几年,公司为地铁沿线、公路扩建、截污工程、南部路、广深港客运专线、武广铁路专线、市容整饰、深基坑施工等施工周边的房屋做了大量鉴定工作;为特种行业,例如宾馆、旅店、娱乐场所等的开业和工商年审进行房屋安全鉴定,还参与房管局的房屋普查工作;特别是对房屋损害、质量纠纷的鉴定上,站在公正的立场,合理合法地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使得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纠纷得到圆满解决,获得客户**;公司还做了大量的房屋结构性鉴定,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去年以来,为大、中、小学和幼儿园进行房屋抗震性能鉴定。经过几年的努力,公司业务已发展到中山市、佛山市、惠州市、肇庆市、东莞市、江门市、清远市、汕头市、阳春市、湛江市、韶关市和深圳市等省内大部分城市,鉴定建筑物过万栋,鉴定面积数百万平方米。
    包头厂房竣工验收检测报告
    目前, 我国地震活动正处于活跃期。为了防震减灾, 对旧有建筑物需要分期分批进行鉴定加固。尤其对于旧厂房, 由于早期抗震规范要求较低, 且相当一部分建于大跃进时期, 有的结构先天不足,有的因使用荷载、使用环境对结构产生较大影响,使旧厂房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对旧厂房进行检测、评估、鉴定及加固, 增强旧厂房的使用功能, 延长其使用寿命, 是工业建筑行业适合我国国情的重要大事。同时,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利用现代测试技术, 增加定量的科学分析手段, 总结出一套完整、有效的厂房鉴定方法是工业界十分关心的问题。公司专业从事于:历史遗留检测鉴定(办房产权前的检测鉴定)、出租房屋租赁前的质量检测鉴定、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房屋改变使用用途安全鉴定及改变使用功能鉴定、文化、娱乐、宾馆、餐饮、商铺、学校等公共场所的开业前、拆改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鉴定、火灾后建筑结构安全检测鉴定、房屋地基承载力及抗震鉴定、地铁及施工震动等原因引起的房屋损坏鉴定、混凝土长期性和耐久性能检测、结构变形与沉降检测、房屋加固、增层、改造鉴定、厂房外商验厂检测。
    包头厂房竣工验收检测报告
    已建成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且未列入近期拆除改造计划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现行抗震鉴定标准进行抗震鉴定:
    (一)《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甲类和乙类建筑工程;(二)有重大文物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房屋建筑工程;(三)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房屋建筑工程。鼓励其他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且未列入近期拆除改造计划的房屋建筑工程产权人,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现行抗震鉴定标准进行抗震鉴定。经鉴定需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限期内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未加固前应当限制使用。
    *十三条 从事抗震鉴定的单位,应当遵守有关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保证房屋建筑工程的抗震鉴定质量,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十四条 对经鉴定需抗震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产权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抗震加固设计与施工,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抗震加固应当与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产权人的房屋维修计划相结合。经鉴定需抗震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在进行装修改造时,应当同时进行抗震加固。
    有重大文物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抗震加固,应当注意保持其原有风貌。
    *十六条 已按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抗震设计或抗震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在合理使用年限内,因各种人为因素使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能力受损的,或者因改变原设计使用性质,导致荷载增加或需提高抗震设防类别的,产权人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抗震验算、修复或加固。需要进行工程检测的,应由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
    *十七条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当地人民**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受损房屋建筑工程抗震性能的应急评估,并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十八条 震后经应急评估需进行抗震鉴定的房屋建筑工程,应当按照抗震鉴定标准进行鉴定。经鉴定需修复或者抗震加固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修复或者抗震加固。需易地重建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划和建设。
    1.4《工程结构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中关于检测鉴定的规定
    1)基本规定中的3.4.6条
    3.4.6工程结构应按设计规定的用途使用,并应定期检查结构状况,进行必要的维护和维修;当需变更使用用途时,应进行设计复核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包头厂房竣工验收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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