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户外广告牌检测鉴定怎么办理,户外广告的一般管理措施
(1)通则式
设置规范的专门规定往往比较简要,以原则性的要求(如美观度、性等)和局部重点地区的城市环境导则构成。其主要控制手段则依托其它更为具体的规范体系,如城市设计法规、管理法规、电气照明法规等。
依托此类通则式的设置规范的城市要求其管理执行部门的专业水准高,具有较强的管理协调力度;同时对广告行业本身的要求高,业界与管理部门对城市的理解能够达成基本共识。此类城市的代表有东京、中国香港、新加坡等。
(2)判例式
即针对不同特殊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此类城市的户外广告相关法规往往起步较早,同时城市所处的地区社会经济发达、发展相对稳定,对户外广告的需求往往是少而精,户外广告的设置已经经历了“井喷式”发展阶段,步入了成熟期。各类政策法规比较完善,管理部门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此类城市一般通过**部门设置专门机构,依托相关城市市容环境规范(包含已有的广告相关法规)和已有案例进行许可设置。此类城市多以欧洲的城市为主。
(3)“规范+规划”
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加规划的引导进行控制,此种模式实质为通则式的一种深化。户外广告作为各类产品与市场之间的媒介,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而迅速成长。由于行业发展时间短,初期以量取胜成为行业增长的主要途径,也因此给城市环境带来一定的伤害,如户外广告制作粗糙、体量大、设置方式不当而引起的城市视觉混乱等。然而随着部分城市经济实力的迅速提升,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逐步转型,城市对自身品质的内在要求相应提高,导致了城市本身对户外广告的需求趋势也在发生改变。
此类城市以国内*城市为代表,如北京、广州和上海等。具体表现为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和专门规划,如《北京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专业规划》、《上海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广州市招牌广告设置管理规定》、《广州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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